这样的企业算是合理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54:46
我开始到单位的时候工资给我定的是基本工资800元,职务工资600元,技能工资400元,后来公司想解雇我,但是又找不到合理的理由,就把我调职了,也无缘无故的把我的基本工资改成了600元,但为与我本人进行沟通,单位想以这种方法逼我辞职,而且跟我们签订的合同也没有发给我,单位想让我跟他门签订一份自愿调动的单子,可我没有屈服,现在单位想方设法的挤兑我逼我辞职,可我一点也没有妥协,如果我想申请仲裁,能申请多少金额的赔偿款?
单位平常让我们周末加班,只给六元的餐补,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0到5:30,每周六或日从10:00-12:00,下午13:30-16:30,这样算是合理嘛?

工作时间上,公司安排得有点绝哦。。刚好就40个小时。。。国家允许公司制定4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其他时间才算加班。,
其实这种情况是一种最普遍的辞人手段,
只能祝你好运!

辞职总比解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