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判决合理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0:25:49
2004年我家里帮我在南京买了一个小套的二手房62.5平方,后来我毕业以后就一直在南通工作,房子也一直闲置,直到2006年初,我有个同事提醒我说可以把房子出租,这样又可以让别人照看一下,又可以拿到点房租,于是我就上网找到一个淮阴来宁打工的女孩,把这个都租给她,一个月400元,一直以来就这样平静的度过。可是5月的一天,我接到楼下大来电话,说我们的水龙头没有关,把楼下三层都漫了,要我赔偿,我真感觉奇怪!第一,我没有在南京;第二,我的房子租给她住,现在她自己没有关水龙头造成漏水,为什么还要我来赔偿?就这样一直到了区法院。后来法院判决下来我们赔偿70%,那个女孩30%,我不服,可是上诉要一笔费用,而且结果又不知道会怎么样,所以就一直这样拖着没有上诉。区法院说是因为我们水龙头装得太高了,够不着关?主要责任在我,可是水龙头不会自己打开,作为一个27岁的完全民事行为人,会打开而不关掉吗?她说自己没有开,可是楼下的人说听见洗衣机的声音了。现在楼下三户人家找那个女孩,那个女孩不是躲就是藏,她是可以这样逃避,可是我因为这件事情把南通的工作都辞了,跑来南京,工作才两个月,可是楼下的人天天跑过来跟我要钱,我每个月还有1400贷款要还,你们说我的日子该怎么过?我不服气,主要还是感觉法院不应该这样判,为什么要我赔偿大部分呢?我说给好多同事和朋友听,他们都说主要责任不是在我,最坏的结果是一半的一半。我是逃避不了的,但是那个女孩不一样,她不是南京人,一个人去哪里都可以,法院这样判可能是因为考虑到楼下人家的意见,说不要要钱之类的原因。我一个25岁的女孩,让我承受那么多,要崩溃了,真的,很多时候都有很多奇怪的想法!

这个判决是这样的,有类似这样的案例,那家比你遭殃,租房的把房子烧了,还把邻居也毁了,租房说空调老化,着火,可是最后调查是烟头,租房付全责。
可是租房的跑了。这下全完了。

你的问题还是在水管设置过高,和谁打开水管的问题,你只要把这俩个问题的证据搜集全了就能上诉了。

意见:先把他的30%要回来,跑了你就全掏了。
一共多少钱啊,看再上诉划的来不?钱不多就算了。

吃官司那叫一个烦啊。伤脑,伤钱,伤民啊。
个人建议,放松心情,不要烦恼了。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也是常看cctv12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