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59:49
这个判决合理吗?
元月,我的一个亲戚17岁与同学19岁在网上聊天,因为几句过激的话,我的亲戚被同学杀到脾脏,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现已治愈 .今天判决书下来啦,法院判决对方陪偿2.5万元钱,被判3年缓行3年,我亲戚不服,如果上诉有胜诉的可能吗?(因为伤到脾脏,我受伤的亲戚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是不能干重体力劳动的.)对方找了关系的,在上诉还有胜诉的可能吗?在线等,急,谢谢大家
二楼的朋友,能不能说的具体些,我现在很担心我这亲戚,金钱.人力.人际关系她都处在弱势.

您好,不管胜诉把握多大,我们都应当积极用尽所有法律权利。建议您请求检察院抗诉,进行二审。

首先 你没有说清楚一些问题例如杀人动机 是故意还是过失等
从判决来看 19岁的那位应该没有故意杀你亲戚的动机 只是暂时过激
那么 这样的判决实际上是合理的
因为 已经给予了19岁的当事人刑事责任 量刑很合适的
毕竟 这种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不可能判很重的
因为我不知道你那个案件的详细情况 结果我就不知道了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1.你应该让亲戚首先进行伤残鉴定,不同的等级,赔偿标准不一样。
2.杀的过程到底是什么?这是判断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受伤的判定。

就这个问题,我现在作如下回答:
首先,从提问者提供的情况看,那个同学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减轻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需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如果适用缓刑不至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拘投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由于提问者未能提供犯罪分子详细的犯罪事实,所以无法认定法院的判决是否违法。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在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但拒不立案的情况下,受害人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如果受害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对于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