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判决还能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00:15
我一朋友的孩子今年十五岁,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她的母亲意外死亡,对方赔了三十万元,当初他的父亲给他请了个律师是按三分之一(死者的父亲,母亲和孩子)给的孩子,也就是十万元,去除丧葬费后剩下八万多,请问这样分合理吗?现在孩子快十六岁了,他觉得这样不公平,而且他母亲还有一套房子,现在一直是他小姨住,请问这样怎么处理???谢谢大家了!!

死亡赔偿金的划分是合理的
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么?我是说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当初划分遗产的时候父亲没有放弃继承,房子是应该重新划分的。

PS:房子由他小姨住都没问题,但他小姨绝对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不可能有房子的产权的(前提是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