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精神病人的安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55:07
老家的堂弟得了精神病,年龄20岁。发病期间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被拘留,后签定是精神病,被送回来。家里只剩一个50岁的母亲和一个23岁的姐姐,根本就看不住他。家里人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进行治疗费用大概一个月四五千元。现在家里已经没有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只能勉强看病,而更重要听说精神病一般除不了病根,出院后万一再犯病伤害到别人怎么办?据说出事了要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现在家里已经没有能力监护病人。国家有没有相关机构可以安置这类病人???

可以找村委或者里弄,要求帮忙开具家庭低收入证明,并且由于你的堂弟有杀人的历史,可要求由当地公安将其送到精神病院.这样一来,你的堂弟住院其间只需交付饭钱,其他部分将会由当地政府部门专门的款项承担,直至病情稳定.
但这是上海地区的残疾人福利待遇,你老家是否有同样的条款还是需要再打听下.
起码这个方法可以减少家庭在你堂弟住院期间的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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