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法律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03:09
我是一家欧美企业的采购主管,上面还有一个经理,我老公开了一家国际贸易公司以后,我就把我们单位的一些物品从她这里购买,但是购买的金额与以前从其它供应商那里购买过的产品价格相同。我辞职后那家美国公司发现他们现在购买的价格比我以前购买的便宜了一半,他们知道那家公司是我老公开的,想让我交回我老公公司赚的利润(约100万),否则他们就要起诉我,请问我这样购成职务侵占罪吗?非常着急,恳请各位资深专家给予回复!非常感谢!

正常情况下, 对方会依据《公司法》和《刑法》侵占的罪名对你从民事和刑事两方面追究法律责任,最终实现追回利润的目的。

《公司法》的规定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你要抗辩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1、获利者不是你本人 2、获利者是公司,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和你老公直接获利是有区别的。3、你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否获得公司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如有需要,可以到我们所咨询。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条款明确说明是将财产非法占有,所以关键在于当时你买入的价格是否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如果是按市场价买入,则只能认为是工作便利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