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未涉及部分怎处理?法律中有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23:22
我厂与A厂签订了5万的生意货款,A厂收到我厂的货,验收合格后通知我厂开增值税发票.开票后60天,A厂付款.如今A厂说我厂延迟了交货扣3万的货款,并确认我们开票.请问我厂开5万还是2万?A厂让我们开5万,说他们的惯例,但我们想开2万,毕竟合同上没有规定要开几万,少开我们就少交税.特此询问.若开了2万,60天过后A厂不付款能否说A厂违约?谢谢

开发票应当准确反映货款的具体数额。
现在交易额是两万元,就开两万元。
你要是这次开了五万元,下次他又扣你货款,再让你开,你怎么办?
这次不开那么多,虽然可能损失一个所谓的客户,但是不至于5万元的货物只能卖2万元。
至于违约问题,得看你们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六十天交款,逾期未付,则视为违约,需及时支付并构成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约定在开票之后付款而你公司只愿开具2万元的发票,则此条款属于于国家相关法律相违背的条款,属无效条款。不影响合法部分的效力,故应当支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你还是开5万.

到时候万一对方玩阴的,你只能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