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人士帮忙!!这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定论这种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9:22:18
我朋友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上,忘记取出.当发现时,发现在同一台ATM机上分4次被取走了共计8千元.后来及时去银行办理了挂失,并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去相关银行调取了录像,并允许我朋友去查看.但是不允许我朋友备份,并且又不告诉我朋友将如何处理这个case.只说我朋友属于遗失.现在就悬在那边了.
请问这个取走钱的人在金额上是否已经达到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我朋友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证据保留手续?
我朋友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

取走钱的人在金额上已经达到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不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证据保留手续
接下来报案,然后等待公安机关破案

。。。侵占还有合法的么?
这个案子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属于典型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又使用”的行为,应属信用卡诈骗罪,不能定侵占罪。
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你朋友有权利了解不立案的原因,如果认为该不立案的原因不成立,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请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原因决定书》,其他的就不关你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