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41:36
我是在公司刚刚工作了半个月`~(属于适用期)前2天手被模具砸伤了`当时公司带我去的医院并且先行支付了医药费`经医院诊断`右中指末端开放性骨折`指甲盖掉了`还缝合了3针`现在我在家里养伤`昨天打电话到公司问了情况`回复我还没有处理结果`我想问下我这个该怎么办`?说的详细点`谢谢```我对劳动法这一块不怎么懂`哪位大侠解答下`3Q(没分了`不好意思了哈)
我是江苏南京的`适用期间也可以吗?

具体有以下几步:
1、申请工伤认定。
2、做劳动能力鉴定,算出赔偿数额。
3、劳动仲裁

回答补充问题:
试用期仍然是劳动合同期限的部分,所以可以提出

如果单位不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应当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统一规定的,全国是一样的,详情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