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怎样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45:57
甲,15周岁,某日晚于街道边一把夺过乙的皮包就跑,被乙追上,甲便掏出携带的匕首刺向乙,结果导致乙重伤,对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

能说明理由的赏给5分

甭看了,故意伤害罪。

一来,年龄不到,只对故意重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来,携带凶器抢夺的,由于年龄不够抢夺,所以不能直接认定为抢劫。

抢劫,刑法269条规定的抗拒抓捕以抢劫罪论,这里的抗拒抓捕包括刚逃离现场即被发现和追捕这一时间段,同时根据263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在本案中,被害人追击而受到暴力打击,属于抢劫同一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结果加重。

应该属于抢劫罪
虽然未满十八周岁,但是这属于“八大罪”里面的一个:抢劫罪
然后导致乙重伤判罪的时候应该算加重吧 故意伤害被抢劫罪吸收
呵呵 仅供参考

应该判定为抢劫罪
首先 满15周岁应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其次 一把夺过乙的皮包就跑属于抢夺,但是继而被乙追上后掏出匕首就产生了威吓,应归属于抢劫罪

另抢劫和抢夺都是涉及财产的犯罪,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抢劫罪是使用暴力,或者是使用了胁迫的方式,比如说用语言威胁,“不交出钱我就伤害你”等,以这种形式来达到当场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夺罪是趁人不注意时实施抢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的界限不容易分清,抢夺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抢劫罪。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5)项的规定,抢夺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抢劫,如实施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备以下情形即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数额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后在户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者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从重情节的。《意见》第十一条还专门规定了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趁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抢劫罪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出罚金。情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