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怎样定性(经济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2:43:21
某人(以下简称甲)以虚构的事实分三次,欺骗另一人(以下简称乙)人民币1500元。乙手中并无甲欠款证明,甲现在拒绝归还,请问乙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以什么为由向司法机关提起公诉。是否有相同案例。谢谢!!!

是拒绝归还,如果甲找得到,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返还借款,不能判定甲是诈骗,而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无书面借款证据,需要找其它的旁证。不过为了1500元打官司,而且是无书面证据的,得不偿失。

没有任何证据的话根本没法办的……公安机关都不会立案……

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属于诈骗;
以不当得利返还申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