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上占用车道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11:12
我朋友在9号早上驾驶三轮农用拉纸板,在03省道上停车被后面的一辆大货追尾,致我朋友左大腿受伤入院治疗!
事故三天后在交警材料上的记录部分内容如下:
问:你现在清醒吧?
答:清醒
问: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到医院来住院的?
答:9号早上四点多时被一辆大货车追尾把我撞伤了。
问:你现在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况?
那天早上四点左右,我开三轮农用拉纸板由南向北方向沿03省道开,在到东复村向南一点时,我感觉车子好像有毛病,我就开到前方没有护栏的地方将车子停下打算看看是什么毛病,刚把车子停下,我拿油桶打算做个警示,我刚打开车车门就被后面的来的一辆货车撞了。将我的车子撞翻了。撞翻后我倒在地上,接着对方车上下来一个驾驶员问我第一句话是:你的车子是开着的还是停着的。接着他就打电话给他老乡,后来他老乡来了一个人,又报警急揪的车子把我送到医院了。
问?你是哪个手拿来的油桶。
答:记不清了。
问:你的车子拉有多少纸板?
答:不到一吨,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梳载半吨)
问:当时天气的视线如何?
答:天还没有亮,能看到路上的车子和人。
问:你的车子停在什么位子?
答:我的车子大部分占在路肩上,一小部分停在行车道上。
问:你知道什么叫路肩吗?
答:我认为人行道就是路肩。
问:车子有保险吗?
答:有个强制保险。
问:你的车子是停下的还是开的?
答;我的车子是停下的。

补充一点,问过材料的当时交警就让当事人签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前 告知书》,还有一张《车辆损坏鉴定书》,当然全是空白的没有写内容的。连日期交警也没有提示让他写,如写日期是今天11号的, 在此还想强调一点根据当时的交警记录的情况,交警从事情的处理的出发点就没有站到事情公平公正的处理立足点上来,因为当时当事人还没有说完话,交警的记录是:车子停在行车道上的这样的一句话在材料上面,还有交警没有把当事人的话记完,当事人说了“天还没有亮,但是视线清楚能看到路上的车和人这样的话,交警就不去写,后来当事人的家人要求这句话记的不对,交警又把记了半页的,材料撕了重写的,老是在那绕来绕去问当事人不利的话,从字面上看老是

首先你好像有偏见,交警要求你方到医院取伤情报告是对的,因为伤者被送到医院,医院首先就要诊断伤者的伤情,并要出具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只是对伤情的诊断,不是治疗的结果,交警要看证明的原因是估计一下需要多少医疗费,交警有责任让对方出钱垫付,并不是忽悠你。
当时交警到现场处理,对当时的情况肯定有记录,按照你说的情况,肯定是你方负主要责任,在不能停车的地方违章停车,也没有设立警示标记。如果对方有保险,可以在交强险里全赔,剩下的就要按责任划分了,不过你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交警扣车是为了保证事故赔偿能够得到落实,说明对方是有责任的。

电动车发票
悬赏分:3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21 小时

问君能有几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