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那个律师给我解答一下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33:06
我前个月去了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我在试用期间,因为我对公司的有些业务不熟悉,导致了少收了500多元钱,我试用期的工资是700多,公司要扣我500多,把损失的补上。刚进公司又买了制服200,我在试用期间的钱都还不够扣,请问下,国家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帮助的到我吗,具体点的法律

由于你的过失导致的损失由你来承担,没什么说法,对的,现在公司都这样,不然由公司来承担的话,那员工乱来,公司岂不是要倒了,制服自己掏钱也是对的啊,本来就这种,因为你是试用工

公司的做法没有错的,你只能去找公司方面协商下,看能不能发你点工资,我见过最无奈的,一个人被扣来扣去,最后发了一块钱的工资,后来公司觉得不太好,就给了100块补助.

公司的做法错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扣款及买制服均不合法.

见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