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试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24:31
您好,我在某单位去工作,面试的时候,主管告诉我说有七天的无薪试用,说要是过了这七天公司留下我了,公司会补偿这七天的工资,在工作15天后,我觉得工作不合适辞职了,发工资的时候,主管说公司规定要干满一个月才能发那七天的工资,所以拒发那七天的工资,请问单位有权做这样的规定吗?他们这样的规定合法吗?这样的事情我应对的最好办法是什么??

这样的规定肯定是不合法的 必须发给你试用期工资的
如果单位坚持 你也坚持 那就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这样很浪费时间 怕麻烦就别坚持了 认倒霉吧

这样的公司根本没将法律当一回事,首先从7天没工资的事情就可以看出,老板是个没良心的人,折射出老板的人品不怎么样,这样的公司就算你合格,到时候工资和福利也不会好,我换工作无数,但这样的公司还不在我的选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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