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和学生在法律关系上有那些权利和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09:26
希望全面点,应为老师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我都清楚,就是互相的权利和义务我不太清楚,希望大家帮帮我!谢谢了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
一定的权利就对应着一定的义务 。
在法律上说 ;
这是一个作为和不作为问题 。
老师和学生之间有的是一个委托关系 ,
委托的双方是学校和学生,
学生委托学校通过授课和其他手段给予学生所需的知识 ,
而老师又是另外的一个委托主体了。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一定的权利就对应着一定的义务
在法律上说
这是一个作为和不作为问题
我认为老师和学生之间有的是一个委托关系
委托的双方是学校和学生,
学生委托学校通过授课和其他手段给予学生所需的知识
而老师又是另外的一个委托主体了。
你说的范围很大耶··
是中学老师还是幼教还是大学老师呢?
这些严格来讲都不一样的额··

须锐意进取,刻苦学习。要使学生学好知识,教师首先必须学好知识。明清之际思想家,教育家黄宗益早就指出:“道之未间.业之未精,有惑而不解,则非师也。”陶行知则更明确地说:“要出学生学好,必须先生学好,唯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而在当代,教师更需要不断提高自己思想业务水平。当代知识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数量上“暴增”,二是“老化”周期日益缩短。就知识“老化”周期而言有调查统计表明:1965年毕业的大学生经过10年到1975年其在校期间所学的专业知识有70%陈旧过时,而1976年毕业的大学生到1980年仅四年所学的专业知识的陈旧率即达50%。作为一个教师就要像陶行知先生倡导的那样,教师每天问一下自己:“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

“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这项义务实际上是国家对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要求。目前,我们正处在新旧之交的关键时刻。历史发展到今天,竞争已成为时代的特征,各类竞争的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因而作为培养人才的教师队伍,决定着跨世纪人才的质量,只有高水平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教师法》是从提高教师素质的迫切性这一角度作为人民教师应有“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

当代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国际化,信息化,人文化,光讲前二者是不够的,人文化是重要走向。80年代以来曾起到轰动作用的是美国高质量委员会向白宫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