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方面的问题,恳请懂法律的人给帮下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5:17:00
我弟弟因为坐出租车受伤,现在由于视神经受损,一只眼睛基本看不见东西了.
事情的原因和处理过程是这样的:
我弟弟在给一搞装修的老板打工.一天下了班,老板建议不住工地,去附近现成的宾馆休息.结果所乘出租车半路撞在了一辆停着的车上.(天晚了,对面的车灯太亮,没看清路边停着车呢.)我弟弟由于坐在后排(当时正打电话),甩的厉害,头部被严重碰伤,额骨\鼻梁骨都有骨折,一侧眼眶缝了20多针.
开出租车的司机是个60岁多的老头,经济状况特别不好,赔偿能力非常有限.由于那天我弟弟右眼皮肿的厉害,再加上CT显示眼球本身没有损伤,所以对情况没有估计太严重.让他担负了6500元住院费便没再难为他,撤了案,并和他及他家人签了合同两清,以后与此事相关责任与他没有关系了.
但外伤好了之后,我弟弟的视力并没恢复.这时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司机的钱对医药费来说远不够,而且治不好眼的损失根本不是钱能衡量的!但当初已经和老头签了契约啊!
再说我弟弟的老板从我弟弟出事便不愿再露面.后来提了点礼物送了一千元钱便又消失了.打电话就说忙.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的条件也不好,我弟弟还没结婚.眼睛还需要更高水平的进一步治疗,所有的损失加起来我们家也承担不起.所以恳请懂法律的人帮忙分析一下,象这种情况,我们还有可能进一步取得赔偿吗?和那老头的契约成立吗?我弟弟的老板该承担责任吗?

就不给说什么法理学了,直接进入正题。
首先,建议你去重新、认真的去一家正规医疗机构做“伤残鉴定报告”,因为最开始你在医院照CT是没事的。如果能证明你的眼睛属于当时无法检查,但是事后才能检查出的话,那么你与那个老头原先签订的那份契约就存在了“重大误解”,契约无效。你可以从“运输合同”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是在事先商量赔偿无效的情况下)。如果重新鉴定之后依然没能证明你眼睛有明显问题,或者不能证明是这起车祸引起的话,那你就不可能向任何人索赔。
其次,你们是下班之后去酒店,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属于工作范畴,所以你的雇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你取证一切顺利的话,就可以认定为你和老头之间的契约存在“重大误解”,契约无效,他依然要进一步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建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你律师的意见(诉讼阶段律师必不可少)。

其实看到你说的一个老头60多岁了,不在家安享晚年却还要来跑出租挣钱,想必他也不容易,作为律师的我也是很心酸的。不过有时候法律就是这样,但是我还是建议你们以调解为主,诉讼为辅,两边都拿出最大的诚意。

还有,你们除了可以起诉出租车司机外,还可以要求出租车的车主、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是在老头没钱赔的情况下)。

最后,还要看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相撞那辆车是违章停车的话,那么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关键是看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样判定责任的,如果对方(被撞车辆)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的话,你们还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侵权”为由,起诉被撞车辆的车主。

总之,可以起诉的对象还是很多的,但我需要提醒你的是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第一,契约有效......
因为是你们主动提出签约,视为放弃主张权利,这个后果只能你们自己负责
不过,这个契约,是代表你们放弃医疗费等主张,但是后遗症的费用仍然可以主张的
第二,如果能够证明是老板要求你弟弟住宾馆的,可以认定工伤
可以走工伤流程
但是,第二条最大问题就是举证,如果老板推的一干二净,称没有这么说,而你弟弟下班去宾馆确实不是正常下班的必经之路,是很难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