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分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9:42:03
父母双方要离婚,有我奶奶。奶奶很久以前改嫁了。
家里有3套房子,想问。
1.离婚以后按法律,房子有没有我那个改嫁很久的奶奶的份
2.那几套房子有一套,户口本上是我姐姐的名义,离婚以后那套会归属谁所有
3.父亲有一些外帐。那些帐务,是否离婚有夫妻双方一同偿还,还是,由子女偿还,还是他本人偿还
就以上3个问题。希望各位可以帮忙回答一下以上3个问题。回答的好。我追加分给回答者、谢谢

第一,房子肯定有你奶奶的份
  第二,名义上写的是你姐姐,这没问题,只要没别的人有争议,那就是你姐姐的,但只要有争议,在法律没有判决之前,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处理这套房子,但出租的话,还是没有问题的,离婚以后,要看你们家里的实际情况,首先是谁的生活难度上的比较,其次是看谁在这些生活情感问题上,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以此来评断,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强调一下,只要可以拿出任何的证据,显示任何一方跟这房子有任何形式下的关系,都有权利去争这套房子,但怎么判决也象我上面说的,要看你们家的实际情况,这个实际的情况,是包括任何方面的,最后当然是要看法官的判决拉`
  第3,你爸爸的债务,你妈妈不想负担的情况下,是绝对只有你爸爸偿还的,首先我要强调,子女只是在情愿的情况下才会或者有需要去偿还,只要你不想,那是可以的(但我建议下,假如你爸爸不是做了对不起你们的事情,你们帮他还是很合情理,和必须的,他是你爸爸)总结就是,债务方面是谁的就是谁还,没有任何争议的,除非这笔款项,是你妈妈,或者是你们和你爸爸,共同承担的,当然这个前提是他要拿出证据!
  对于上面,最后的个人感言,我想最后发表一句,既然是一家人,其实没有必要去搞成很难看的局面!毕竟大家以前是一家人!那怕,有谁做了再多再多的坏事,但不会改变的是,永远的是,你们依然是一家人!谢谢,最后只是个人观点!

要确定三套房产的购买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再者以你姐名购买的房产视为对你姐的赠予。
1、一方婚前房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