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年不签合同主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54:09
我在单位工作三年(2005/09/30--现在) 当初单位说试用三个月就签合同,中途我主动向单位领导提出签合同不下10次,一直等到现在都没签,医保和社保都没有给我买,就拿工资,和平时的过节费.由于个人利益,如果到2009年2月本人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能够从单位得到什么补偿? 注明: 劳动法规定今年发放双倍工资,我的情况超过1年了,现在是14个月,是按照14个月算吗?(2008年12个月加2009年2个月,14个月吗?)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但08年以来未签合同的时间按双倍支付。另外超过一年后你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合同就是想赖掉福利和补贴啊,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