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年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父母是否能享受独生子女退休后补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21:39
如题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

第三十二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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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否能享受到第三条?

应该有,其他省的文件都有,四川省的文件是: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具体的执行情况你到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询问。

一定能享受到第三条

58独生子女的父母十几年前就退休了好歪

我所见到的情况:有独生子女证就给,没有就不给。但1958年正是国家号召”光荣妈妈“的时候,哪来的独生子女证?所以,您要到民政部门或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去走访,补办成功就行,办不成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