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问题与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3:17:05
在一家公司做了半年多,根据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星期提出辞职报告,而经理说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而我因有事,就一个星期后走人了,公司发工资的时候说我矿工三天自动离职,扣除九天工资,可是询问过一些人说,不能扣工资,做到哪天算到哪天,不知道到底那种说法是正确的?我又该怎么办?

这年头没有什么确定的正确,就算应该发你,你也没必要为了这几个钱去告他们去吧,这边际成本太高了,所以你应该好好跟你们领导商量,靠感情分,把工资拿来,他要跟你说套话,你也跟着他套被。
你要是非得跟他要这口气的话,就找律师吧

劳动法规定是应该提前30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呈。而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月基本工资除以21.75)乘以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你做不满当月应出勤天数的话工资肯定要比满勤的少。如果相差不大就算了,毕竟你自己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公司无明显违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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