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打人是不是犯法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08:05
一个外地人叫吕晓恒,是江苏省东海县浦南镇国道南路5-13号,无缘无故打一个手无缚鸡的女孩,还口口声声说没有错,那难道是那女孩算了??
经理让他来给女孩道歉,没有来,难道现在社会是外地人打人就不追究责任???那外地人伤了人也不用拘?????
宁波到底是不是本地人的天下还是外地人的天下,还有没有制度??
谁能帮帮我们??
08-9-17

报警,公安部门会根据受害者伤情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处理: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三、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报警后,派出所给被害人开伤情鉴定委托书,做法医鉴定,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的,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以下,赔偿损失;轻微伤的,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拘留罚款,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很同情啊,法律不管用的话就以暴制暴吧

你们应该好好谈谈,别为面子伤了对方都不好
,你说四吧?

当然犯法 你可以去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