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关于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58:27
我爷爷8号中风住了院.
在这期间都是我妈妈照顾,
我妈妈是爷爷第二个妻子生的,
爷爷娃娃亲的老婆是首任妻子.
首任妻子在怀4个月的时候我爷爷提出了离婚,
从那以后,没再来往,可是在去年.
爷爷找回了那个儿子,所以想把三层私房(一层3间)
全部都分给我妈妈的亲弟弟和那个儿子.

一点都没我妈妈的份.(爷爷有重男轻女的倾向)
现在想问的就是,这是否符合法律呢??

专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是武汉的.

很简单的问题,不用问专家了。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部分的规定,属于放任原则,你爷爷如果有遗嘱将这些财产留给你两个舅舅,只要符合遗嘱有效的要件:1.你爷爷神智清楚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你爷爷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你爷爷的遗嘱是书面形式且有其亲笔签名且有日期或者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或者遗嘱经过公证。4.你爷爷的遗嘱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则该遗嘱有效。
另外,遗嘱继承应该为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出部分,如果没有留出,则应当先将这部分遗产扣除,其他的按遗嘱继承处理。我想你妈妈应该不属于“无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吧?
但是我们来看,你爷爷现在已经中风,不知道事前是否已经立下遗嘱?若已立下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效遗嘱,那么没有办法了。但是如果至今还没有立,你们可以去法院申请确认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就不能立遗嘱了- -!(当然你们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如医院的证明、证人的证言等等)
你妈妈和她的亲弟弟和那个儿子都有继承你爷爷的财产的权利,前提是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本人QQ50626457 欢迎探讨。

你妈妈的母亲还在否?你爷爷的房子他妻子也有份的 如果你妈妈的母亲已经去世 那么她的那份还有有你妈妈一份的 你妈妈可以依据这个理由要求一定的财产
至于你爷爷那份财产 一般来说应当是遗嘱优先 但你妈妈还是有机会要求一部分财产的 尤其是提供证据证明你妈妈尽到了孝敬的义务 还有你爷爷处在重病期间很可能不太清醒之类 这些理由都可以帮你妈妈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