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古代史的几个问题(高二水平)专家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10:59
1、西周实行的宗法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但是是“嫡”比较重要,还是“长”比较重要,是在嫡子中选年长的继承封地么?
2、秦代的地方政权机构共分郡县两级,是郡下包括县,还是两者并列只是级别不同,如果是两级,那县下设的基层机构—乡、里是怎么回事,算不算一级,如果说乡里包括在县里不算一级,那么县包括在郡里又怎么能算一级?还有,上面提到的政权机构能不能给解释一下,它和基层机构有什么区别,基层机构算是政权机构么?
3、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是我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中的两大矛盾之一,可是相权具体是指什么?宋代将相权一分为三,分成军权(枢密院)、行政权(中书门下)、财权(三司),在这之前隋唐的三省六部制也将相全分成三分,甚至向上追溯到秦朝制度刚确立的时候,军权、财权、行政权也不都掌握在丞相手里(还有个太尉——虽然是虚职)那么宋代对丞相权利的所谓的进一步分割到底表现在哪里?还有,中书门下设立后,六部统一归中书门下管,那原来的三省就没用了么?三省的长官还是宰相么?中书门下的长官是不是宰相?
4、元朝的中书省和行中书省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中书省算是一块行政区域还是一个办事机构?我上课记得中书省在地方上称行中书省是不是记错了?
5、我知道明太祖设立的内阁大学时没有决策权,那明成祖正式设立的内阁有票拟权,这算不算决策权?清雍正年间设立的军机处的军机大臣有没有决策权?
如果我满意还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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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灌水

楼主问的这些,高考一般都不会考这么细,希望楼主不要深究,要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更容易出高分的知识点上。很多问题我也不知道,以下我试着回答一二。

1、请首先弄清“嫡”和“长”的含义,前者是指帝王或大户人家的王后、正房所生子女为“嫡系”,妾们所生子女为“庶出”;“长子”即为排行中的老大,虽然长子肯定是所有孩子中年龄最大者,但是并不简单是“年长的孩子”,因为帝王之家嫔妃众多,有时孩子相差只是几天的间隔。因此,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是“父死子继,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无子立兄弟”。

2、秦朝的郡县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上下级关系。秦将全国分为30多个郡(后来随着战争又在南方增加一二个),每个郡管辖若干个县(当时好像是70多个县,一般都比现在的县管辖地方大),秦代人少,因此县衙即是最基层的国家机构。至于乡、里,应该与民国时期的甲、保制度类似,那是为了管理方便(收税、摊丁等)由县以及官员或地方民众自发选出的比较松散的协助性的岗位,严格说来并不是国家机构的正式一级。

3、丞相并非在历朝历代都是由一个人担任,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机构”,主要是辅助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统领各个具体的行政部门(“有司”)的一个高层决策和管理机构。秦朝时李斯和赵高曾相继担任过这样的角色,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因此“相权”过大,可以“指鹿为马”,“皇权孱弱”。唐代已经开始施行“左丞相、右丞相、大将军”等分权制,这样,皇帝之下高官数量增加、权利相对分散,相互制约,皇帝通过掌握任命大臣这样的最高权利从而扩大了实权;在军权方面,唐朝的节度使拥有兵权,以致酿成后来的“安史之乱”。宋代进一步分解了“丞相们”的权利,例如:通过(龙图阁?)内阁大学士分散了他们一部分决策权,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武将的兵权,使“大将军”有名无实,军权实际上收归皇帝;其他的文臣,相当于承接丞相的某一部分工作,丞相权利更加分散了,分工制约,进一步加强了君主的权利。

从周朝开始的封建社会在中国延续了3000多年,既创造过辉煌的成就,也由于其强大的保守势力,严重的阻碍了中国发展的进程,最终落后于世界,导致了百年的屈辱。在这几千年里,政治制度大同小异,一脉相承。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秦始皇式的法家政治统治——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周公、孔孟仁义之道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