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枪支威胁判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57:06
昨晚我弟弟带几个朋友在茶座喝酒~酒后因为带钱不够想强行离开~遭到服务员阻拦~我弟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对着服务员的头叫其让路!事后茶座老板报警~弟弟在自己的住处被警察抓到~还搜到了抢!
请问根据刑法量刑,弟弟的情况会判几年呢?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携带枪支或者手榴弹的;

(二)携带爆炸装置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

刑法12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尤其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严重主要指数量巨大,为实施杀人,抢劫等犯罪活动而制造。。等等。我觉得参考前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