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烦恼(懂法律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5:47:24
我们公司自从半年前工资都发的不及时,基本上是拖欠两个月的工资,这个月中秋前,才勉强发了7月份的工资,现在我想辞职。遇到几个问题:
1、合同签得是3年期,我刚满一年。现在辞职按合同要赔5个月的工资。(合同都是固定的,只让我们签个名字,具体内容都没有看,后悔。)公司不承认工资拖欠的事情,只让我赔违约金。这个公司在财务方面不正规,我个人取证困难,老板还特别会造假。领取工资时,只让在空白纸上签名,没有日期什么的。这应该怎么办?
2、试用期是三个月,这三个月没有签定合同。养老保险是从转正后交的,我是否可以要求试用期那三个月养老保险金。
3、医疗保险只是几个月前才办理的,能否要求公司把自入职至办理医保这个期间内医疗保险金补偿给我。
4、合同当时签了几份,但都在公司,个人这里没有保存,如果他们改动,销毁合同,不承认我是他们的职工,到时间不就更麻烦了吗?
大家有什么好办法,谢谢!

1、《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劳动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除此之外的违约金类型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公司要求你赔偿5个月的工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果劳动合同里有这样的约定,这样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补、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因为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因为工资发放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其每月按时向你支付了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出示工资支付单、考勤单等证据,证明不了曾经向你支付工资的事实,则法院会视其没有支付工资,这个你不用怕。

  2、按照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间,从你在单位上班起,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按照现在的法律用人单位是要给你支付双倍工资的,但考虑到你是去年才去用人单位工作,这一块应该没有;养老保险应当从员工正式上班之日起,用人单位开除交纳,如果没有交,可以在仲裁或者诉讼中要求公司补交。

  3、医疗保险公司也应当从你成为公司员工之日起帮你缴纳,如果公司没那么做,那你有权要求其帮你补交。

  4、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个人的情况经常发生,这个可以通过很多东西来证明,如果你有盖章的进出入证件或者职工证、工资支付条、如果工资是通过银行支付那就更好办了,通过银行系统就能够查明是公司的帐户把工资打到你的帐户上的,不要怕,再不行,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