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29:05
我在一家数码冲印店打工,平时帮客户存照片洗照片。前几天存相时不小心把顾客的相机内存卡弄断了,后来拿回厂家维修恢复,没有发现照片。我已经赔偿了他一张新卡,但是他说他的卡上有1000多张出国旅游拍的照片,很珍贵,要求我赔偿。但是我刚打工还不满一个月,没有能力偿还。他说会起诉我,我相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是不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青大家分析指点。。。谢谢!!

1、你在数码店打工,你的行为系职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数码店承担责任。因为你是过失而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你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小。
2、关于赔偿的问题。把相机内存卡弄坏了肯定是要照价赔偿的。同时,你们数码店与顾客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你们因为弄坏了内存卡,因此无法洗出照片,你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里要判断违约责任的大小非常困难,主要是无法评估顾客的损失到底是多大。顾客要求赔偿损失的,必须举证证明其损失的大小。个人认为,顾客的物质损失就是一个内存卡,你们已经赔偿了,另外就是精神损失。因为我国目前对精神损失采取严格限制的原则,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比较困难。况且,只有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灭失的,才能进行精神索赔,比如去世亲人遗留下来的唯一纪念物品可以认定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至于在国外拍摄的照片,应当不能认定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因此也无法要求进行精神损失赔偿。此外,因为内存卡已经灭失,顾客也面临取证难的问题。
因此,顾客要求赔偿的请求即使他们去法院起诉,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你完全不用担心。
不过从情理上讲,你们是需要对顾客进行一定补偿的。至于补偿多少,由你们与顾客进行协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前提是你不小心弄坏,而且也已经赔偿他一张新卡了,那就让他起诉啊,相信法院会给你个公道合理的解决!
同样 不赞成私了!

那个人有点不讲理,没有的照片怎么赔偿?你是由于过失造成的,放心吧,我认为应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只有珍贵的,无法复员的,有重大价值的东西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出国照片是不是有待商议,而且需要他们举证里边的确是有出国的照片

让他们起诉去吧,这种官司国内赢的概率很小哈哈

让他起诉,这种民事纠纷法律上很模糊,没有明显的说明,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就算受理你是因为过失造成的,已经赔偿了他一张新卡。剩下的照片的问题,就是你们公司和顾客的违约行为。如果私了你赔不起

这样的情况应该由单位赔偿你确实有责任,但不是具体的赔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