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一个案例 大家帮忙分析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01:47
家住大连的徐先生 向王先生 当天办完了过户手续 12月6日徐先生在天津返回大连的途中 出了车祸 车辆损失较大 徐先生随后把车辆拉到修理厂 然后通知保险公司 当徐先生拿着5万多修车费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时 保险公司竟然拒赔~理由是 在公司合同中这辆车的别保险人是王先生 而不是徐先生 原来徐先生在买车时 应有事 还没来得及车辆保险过户 于是他找到王先生去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仍然对王先生拒赔 理由是 该车辆已经不是王先生的了 王先生的合同就没用了
那请问该保险公司需要支付这个修车费吗?(各位专家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这个比较麻烦啊,要是懂的话就不知道车已卖不就完了,呵呵,保险法里明文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后如果保单不批注的话是不赔的.

不应该支付,目前来看车辆已经属于徐先生的了,没有过户手续,应该不用支付了吧!

去他的,和王先生商量好,以王先生的名义起诉他个王八蛋,肯定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