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08:57
我爱人与我因长期离居,所以今年决定回来跟我在一起工作,因走之前未与单位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怕家里工作搞不定,托人找了关系).上个月我爱人怀孕了,家里的工作也差不多搞好了,但还需要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合同来证明其现在没有劳动合同在身,因我爱人现在胎位不稳,医生说不能远行,会有流产的危险,但我爱人单位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本人去办理.我就想请问:这份合同单位不可以给我们寄过来吗?签好字再给他寄回去不可以吗?
如果不能邮寄的话,那这样子所造成的违约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给单位?
事情很急,在线盼答复,万分感激!

分数不多,全数奉上

1、你可向你爱人的单位说明情况,协商由你或你爱人单位的同事代为办理她的离职手续,准备好她的委托书和她亲笔签名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即可。如果单位同意,会给出具你爱人的离职证明的。
2、你所说的违约是指你爱人新单位吗?如果你爱人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你们又无法即时向新单位出具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你爱人的新单位属于双重用工,如果有人追究,你爱人可能会因此丢掉这份工作;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与新单位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