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不作为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8:58:09
根据法院规定,我们在缴纳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以找不到被执行人法人为由不作为,一定要求申请人自己主动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后,再联系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请问法院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

执行难是中国司法制度进步的最大障碍,法院既然已经受理了你的执行申请,就可以直接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找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不是执行的必须条件,所以,法院以必须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要求依法无据。
你可以向法院执行庭提出意见,如其仍不执行,你可向其法院领导反映,如继续拖延,可向司法监督部门举报。

法院的做法合内部规定,但是并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到向检察院投诉。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