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6:53:26
我进入了一家公司,通过了面试并且进入了为期三个月试用期,我进入公司的时候办理了简单的入职手续。也就是填写了一些相关的个人信息,并且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给公司。可我和公司之间并没有和我签署任何劳动合同。

现在试用期第一个月还没结束,我也没有从公司领取任何劳动报酬,现在我希望离开这间公司,请问我需不需要为此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各位指点。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公司辞职,3天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按照实际上班天数结算。不必承担什么责任。

提前几天告诉工司,支付工资并说明你想辞职,工司想怎么样会惦量一下的。否则他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