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很复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46:04
我与一家公司A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A公司打算把我调往B公司,B公司是A公司全资企业,法人代表和地址,都与A公司不一样。这时候A公司的人事部叫我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作法合法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从你的叙述中,貌似你和公司A签订了所谓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均不能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给出适当的理由,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单方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以经济补偿。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