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电话,交通补助算不算做工资收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41:15
下个月打劳动仲裁官司,想就一些问题问问律师界的前辈,公司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上保险,我已经申请仲裁,时间是10月17日开庭

1,如标题
2,如果官司打赢,败诉方以不服继续上诉的理由拖欠赔偿怎么办?
3,法定一周休息两天,我每周只休息一天,那另外一天算不算加班?
4,解释一下劳动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意思.

请您详细的回答这四个问题,,多谢.

1、如果每个月需要你缴纳相应的收据,即不算工资收入,如果不需要为直接发放的则是工资收入
2、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那需要看你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综合工时的,那很难分辨及区分,加班费追讨也有一定难度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首先要看你在该单位服务期限了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所以每周休一天是合法的
2、赔偿金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赔偿金的性质是赔偿损失。
补偿金的性质不在于赔偿损失

算的,工资收入包括公司支付给你一切费用包括底薪、奖金、加班费、补助,公司发工资的使用公司账户转账到银行卡的,只要是通过公司账户转账的都算作你的工资。

算的了
那就配咯
算的了
太麻烦的了!
(*^__^*)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