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乙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3:20:49
护理工作中,护士甲为患儿进行头皮针穿刺前备皮,由护士乙和患儿家长协助分别扶患儿头部和双腿,护士甲使用备皮刀备皮时将患儿头皮刮破约0.5x1.0cm。患儿家长向医院投诉甲,甲诉是因为乙没有扶好,患儿头部抬起造成损伤,乙诉自己扶稳头部患儿没有动,患儿家长也诉乙和自己协助扶得很稳患儿没有动。但甲、乙、家长同是校友,家长认识乙,不认识甲,甲认为家长偏袒乙。甲和乙当中需要哪一方来举证?
谢谢大家!责任已由医院承担,现在要定这件事的责任人,要求责任人写检讨并扣奖金,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甲认为除自己外乙也有责任,要乙一起担责任。两人当中谁举证?还是都要举证?若都无法举证,乙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吗?适用举证倒置吗?

甲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甲和乙各自举证。

朋友,你好:
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医疗事故,应该由医院来承担责任(如果患者去的是正规医院),医院对于医疗事故中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医院承担完责任之后,可以向有重大过失的医护人员追究责任,但是注意,需要“重大过失”,也就是常人不可以容忍的错误才可以,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如果医护人员没有所谓重大过错,那么责任就不必追究,因为这是典型的医疗职务行为,根据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不可能要求没有任何闪失。
有问题再交流吧……

1楼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