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连带责任和具体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51:39
妻子在工作单位(企业附属宾馆)工作期间。因与客人冲突被客人打了一下(冲突原因略,责任不在妻子)。送进医院检查,因头部被打。医生建议做脑部CT。检查以后,发现妻子有怀孕迹象,又做查孕。发现确实已经怀孕。约在15天左右。
并告知CT对胎儿会有影响,造成胎儿畸形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医院不肯给开CT对胎儿有影响的书面资料。
经我多方面咨询后,结论是确实有影响。大多数专业医生都建议不要这个孩子。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胎儿留下。仲裁或者调节。应该如何处理,可能会有一个什么结果,赔偿可以达到一个什么金额。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民事诉讼,可能会有一个什么结果
赔偿可以达到一个什么金额。
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大约多少钱的赔偿比较合理
如果不要胎儿,打人方面会有多少责任百分比。
人流可能造成不孕的可能是存在的,是不是也要考虑到这个原因提出赔偿。
医院方面应该是没有责任的,那么工作单位是否对此事有一定的责任或者义务出面处理问题。妻子在该单位不是正式职工。

1.胎儿在我国不属于拥有独立权利的主体(除了在继承中),所以没有相关权利.

2.如果你们要提出民事赔偿的,只能就你妻子所受到的损害主张赔偿,比如医疗费

等,而胎儿的流失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3.如果产生纠纷的原因你省略的话,那么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也就很难说了.

4.关于人流后无法怀孕的问题,可以等到该问题实际出现时再另行提出赔偿要求,

或者有明确的关于今后一定无法再怀孕的医疗证明,否则的话,即使你在要求对方

赔偿时将这部分钱考虑进去的,法院也不一定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