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3:46:53
我想知道如果期房合同面积是确定数值写在合同上

那么在交房前会不会还有一次测绘面积

如果有,那么误差怎么办?

因为经历过N次的期房销售及入住,所以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1、期房销售的销售面积是在期房的预售许可证下来之前有房管局出具的图册报告,是一个图纸测量值,所以有存在误差的可能性;
2、期房在竣工验收后,入住前;由当地市房管局测量科(或测量大队)使用红外仪器进行最终产权面积测量,这个测量值就是产权面积;

如果产权面积的测量值与购房合同上的面积有差值,则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来处理;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开发商对于多退少补的合同约定是不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主流的约定方式:
1、正负差值在总面积3%以内的,双方按照合同单价进行多退少补;差值在3%以上的,乙方(购房人)可解除合同,甲方须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2、双方按照合同单价进行多退少补;(无正负差值百分比限制)
3、双方协商约定;

所以,要看你所购房屋签署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期房商品房合同最重要的几点是:
1、关于产权面积误差的约定;
2、关于延期入住的约定;
3、关于配套延期的约定(水、电等);
4、关于交工标准的约定;

以上几点是购买期房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期房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就是这些,其他的没有什么了。

有点跑题了,言归正传,一般来说产权面积与当时购房的销售面积(图测面积)不会有太大的误差(一般会在1%以内),因为两次都是房管局出具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经验,希望能帮到你! :)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