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11:58
员工在下班后打开水用作生活用水(洗澡),因自己不慎摔倒,导致右手烫伤,请问这样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如果不可以,非因工负伤又该如何处理?
能否给个有法律依据的答案 尽量具体点

满意的追加悬赏

不算是工伤,具体如果报销药费,如果享受休假,你们单位应该有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如果没有,班子可以有针对性的开会研究,可以作为今后类似问题的处理参考。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伤害事故属于工伤,你的这种情形肯定不是工伤了.
非因工负伤,这需要看职工的累计工龄及在你们单位的工龄,一般病假治疗期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

这个问题要看该公司是买了什么保险,如果买的是社会保险,就不算工伤,因为社会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该员工是在下班后发生的事故,所以不属于工伤;但是如果买的是商业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因为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是24小时都保.一般聪明的老板都会给员工同时买社保和商保,这样就不用担心时间和地点所发生的意外事故.

所谓工伤,意思就是指因工作而受伤.显然,这不能成工伤,属于生活中意外受伤.当然,员工住在公司里,公司也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假如有热水澡堂,员工就不需要打水洗澡也就不会因此受伤.
烫伤只是很轻微的伤害,公司和员工好好沟通一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提倡以人为本,让员工休息几天,出点医药费也是应该的

只要是在单位就算是工伤~
绝对是工伤。符合劳动法里对工伤的认定。
条例第14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条例第15条也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