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高手帮个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1:07:47
求法律高手帮个忙,我最近在网上用帖子攻击了一个人,多少没有用他的真名,而是用他的别名(假名),还攻击了他的公司,但是他的公司注册的名字不是我攻击的那个名字,现在他要追究责任,请问这够的上诽谤吗?哪个高手帮一下忙,加我百度号hahuju我要咨询一下,我这里20分都给他了,速度啊···谢谢了

起诉你 证据有吗?嘿嘿 证据不足 吓吓你啦

但是你不可以承认 你是在攻击他不就OK啦

主要你要转移这个问题的交点

而不是他会不会起诉你

还有你的说法也不对哦 不是攻击人家 是揭露一中社会现象

当然如果他真正要起诉你 需要证据 当然怎么磨灭掉那些 看你自己的啦

不过建议你先清楚发帖子电脑里面的全部历史记录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出现任何法律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安机关可以调查取证,无论你怎么样删除你的电脑里面的资料,都没有用的。因为,你所有的上网记录都可以查到。

这是一个事实问题,简单点就是说这是一个证据问题
看你究竟是如何攻击的,如果用别名,但是要是据大众看来也能知道你是在做什么……
如果他不能证明,当然……恭喜你了

所以,攻击别人一定要委婉……呵呵,不过这样可能你又不能泄气了
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