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高手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26:34
我2006年8月份帮我的朋友做担保人,担保了15000人民币,这个1万5是问高利代借,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担保,因为偶不懂所以被骗了,现在高利代找上门了,偶哪个借钱的朋友现在家里就是一句话-没钱。现在高利代问偶来要钱了,他们是以1万5每天的百分之来算利息的,现在已经快2月份了,现在偶该怎么办,法律能不能管这件事,法律允许这么高额的利息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法律不允许高利贷的出现,不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约20%以下),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