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多少金额才能够成挪用公款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43:50
我朋友是一家商场的收营员,由于工作疏忽给一部分顾客少打了一些商品,被公司发现,找去谈话!公司人员以报案来威胁叫她交代“犯罪”经过,由于她怕又不是很懂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写下了保证书``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XX 在XXX地方上班 由于职务之便 在给顾客打价的时候 打开收营机 顾客给我的钱没有放进收营机 而是自己拿来用了 工计10余次 金额600多元````”问题是我朋友更本就没这样做,只是漏打了一部分商品 公司叫其交纳5200元的罚款 其中这600元的金额还是公司里的人说的 商场里少了600多元的东西 然后我朋友就这样写了 其中昨天在没有开任何收据的前提下已经叫了1200元 我听了很气愤 这明显是敲诈麻 请各位大师解读一下 提出正确的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 ```谢谢``

此事收银员不构成犯罪。商场的行为构成违法,可以要求该商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对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以5000元
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不受挪用时间长短的限制
不要被压迫
振作起来对抗那些垃圾人

找个律师解决这件事

1000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