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死亡后定期救助费的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7:17:04
我父亲是原南京某石油局物探大队(机关事业单位)野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人员。连续工年34年,于2001年3月退休,退休时其配偶离50周岁差2个月。我父亲于2008年3月病故(病故时63周岁),其配偶双耳残疾、行动不便,无任何生活来源;希望根据相关规定【苏·民优】2006 37号文件能享受定期社保救济;现社保部以死者退休时其配偶未满50周岁为由【苏·劳社险(2004)2号 第二款、第七款】为由拒绝发放救济费。遗属抚恤金为十个月还是二十个月?
就此向精通劳动保护法的专家请教!

社保这一块具体的资料很难找,估计只有在社保局的同志才能回答你了,

好像也没有国家强制性的规定,而是国家授权给地方制定相关规则,如果如此,而且上述文件确实如此规定,那就不大好办,

我们这边好像是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