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门市房房权证应该写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0:01:01
我有四处门市房,(我夫妻二人结婚12年了),一处写丈夫的名字.一处写孩子名字,一处因为种种原因办不了证,另一处马上就办房权证.
我想问:1)因为担心有一天离婚,所以问马上办证的一处写谁的名字好,是写归我自己的还是写儿子的 (怕虽给自己了,因为还有其他房,会不会自己得到这一个,其他房就没份了?如果这样就写孩子的,我是不会让他与我平分财产的)
2)如果离婚,四处房怎样分?
3)我与丈夫立了协议:如果有一天离婚,那个没办证的房属于我,儿子名字的房属于儿子,那个不能办证的门市房归儿子,丈夫名字的房也属于儿子,只是他协助过户.请问具有法律效力吗?

1)因为担心有一天离婚,所以问马上办证的一处写谁的名字好,是写归我自己的还是写儿子的 (怕虽给自己了,因为还有其他房,会不会自己得到这一个,其他房就没份了?如果这样就写孩子的,我是不会让他与我平分财产的)
:只是是婚后获得的,名称如写你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名下,则如离婚,要分割。如果是你子女名下的房产,如离婚不分割。
2)如果离婚,四处房怎样分?
:答案同上。
3)我与丈夫立了协议:如果有一天离婚,那个没办证的房属于我,儿子名字的房属于儿子,那个不能办证的门市房归儿子,丈夫名字的房也属于儿子,只是他协助过户.请问具有法律效力吗?
:未离婚,此协议无效。另外,夫妻双方应该改正此协议,改为财产约定,这样的内容是有效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建议由当地律师代书。

马上就办房权证的写你的名字,防止男人有钱就变坏。

应该写你的名字。不过这些好像都没有用,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离婚前或离婚时达成协议,注意:协议最好拿到公证处去公证,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1.欠条只要合法,都是有效的!
2.没结婚之前是不可以的,结婚之后可以!
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
因下列情形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是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人和其配偶:
①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的;
②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双方,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③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

登记要件

①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④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⑤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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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