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2:41:13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到目前为止已有9年零2月,即从1999年7月来到公司上班,并在1999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8月底,公司通知其不与他续签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存在规避劳动法及是否违返劳动法,并如何应对?

公司肯定是想规避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因为一旦你的朋友在该公司的工龄达到十年,公司就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现在很多公司都不愿意这样做。但话又说回来,如果你的朋友确实是因为合同到期,且离退休年龄不低于5年,那么公司如果真的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法律对这一方面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公司这样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可以这样做。建议你朋友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一下,因为法律虽然没有规定,但地方上也许会有政策做相应的规定,我在此说的不一定为准,所以一定要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找懂得当地政策的工作人员咨询,切记,一定要找对人。

1、不知道合同的期限是啥,估计是一年一签吧

2、满十年的应该签订不固定期劳动合同,看来公司请专业人士了

3、没有办法,你朋友可以要求补偿,一年的补偿相当于1个月工资,9年为9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再续定劳动合同,属于企业合法行为,到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供参考,结合自己情况决定。

违规!企业不续签合同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是的话就不违规,还有,由于你朋友工作不满10年,所以企业可以不与其续签合同。只能要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如果现在还没给补偿金的话,告他单位,单位还要再给补偿50%;不知道你的朋友单位给交了保险没?如果没交也可要回,还要追加25%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