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莎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投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58:18
武汉罗莎食品公司(台资),长期以来强迫员工加班(每天从8点到晚上11点,周六,周日不休息,员工大部分是女孩子,晚上回家危险),且不给加班费.罗莎不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竟然长达10个月,长期加班,工资只有700多.即使转正也只加50块.其单位有员工1000多人,竟然没有组织工会.其老板剥削员工劳动价值,是十足的黑企业.想要告发它,但本人法律知识不足.请教各位,应该用什么合法程序去告,归还劳动者应有的权益.也请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帮帮受苦的人.谢谢
有没有网上投诉的方式

首先自然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试用期也应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的公司都是先签合同,规定好试用期限才开始上班,加班的话平时应当按加班小时数补偿一倍工资,周六周日是两倍,法定假日是三倍,而且,国家有规定的最低工资限额,武汉应该不止750,网上投诉可以查一下武汉劳动局网站,或武汉市政府网站,一定有相关链接。也可以打电话
武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香港路特一号

027- 82440853

1.到法院诉讼,
2.到劳动部门投诉,
3.到主管部门投诉,

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