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中的 一道题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15:56
某日晚,甲乙丙丁四人利用电焊机、手摇钻等工具在某输油管道上打孔盗窃原油2吨,价值5000元,并留下管道火灾隐患多起。关于4人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盗窃罪
B、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D、盗窃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请问应该定为盗窃罪吗?说明理由,谢谢!

应该选C。
该四人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想象竞合犯,根据200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的油品,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盗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案犯,可以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但就该四人的盗窃行为而言,其盗窃金额仅为5000元,其处罚远轻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