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详细说说国际结算中托收的风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2:16:53
托收在国际贸易中仍有用到,但其中面临的风险与欺诈(D/P、D/A、伪造票据等)我不是很了解,希望能在这里找到答案,欢迎大家一起进来讨论,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国际结算中托收的风险分析:
1.【选择托收结算的前提条件】:托收(collection)是国际结算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其中跟单托收是最普遍的托收方式。应当注意,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义务。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取决于进口人的信用,因此,出口方在选择托收方式结算时,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相互信任,只有在进口方信誉比较好的情况下,方能选择此方式。
2.【选择托收结算的注意事项】:采用托收方式成交,提单不应以进口人为收货人,最后采用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即"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提单,以避免进口方直接提货,便于银行处理提单的转让。另外,在出口业务中,使用托收方式进行的交易,原则上应由出口人办理保险,即争取以CIF或CIP条件成交,即便不能由出口方办理,也可要求加保"卖方利益险",在买方不支付受损货物的价款时,保险公司对卖方利益承担责任,赔偿保险单载明责任范围内的货物损失。
3.【选择托收结算的D/P方式】:托收方式有两种,一为D/P,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须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二为D/A,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后才付款。
我们只要分析就可知道,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大。在承兑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以此来提取货物。如果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
因此,在选用托收方式结算时,最好选择D/P付款条件,因为其风险相对D/A而言较小。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大额出口业务可采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合使用,大额出口业务切忌采用D/A托收结算方式。

托收与信用证的收汇方式比较,它在买卖双方之间,由于没有了银行作为信用担保人,所以它的信用风险要比信用证大很多"在我们的出口贸易中,因为使用托收的收汇方式而造成国外商人长时间拖欠卖方货款的现象,远比在信用证方式下发生的要多得多"
一些外国商人通过托收方式赖帐的手段主要有这样几种:
一!在D/P即期票据提示时,买方或者以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