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与用工单位是劳动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5:43:23
农民工与用工单位是什么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与包工队属于什么关系?

1994年《劳动法》实施后,打破了原来的固定工、临时工、家属工等身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律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农业户籍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也同样成为劳动者,“农民工”是一种歧视性称谓。
农村户籍的劳动者与企业的签定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
农村户籍的劳动者与“包工头”,包工头具有营业执照的属于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的属于非法用工。

请问:农民工与顾主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劳工者也不存在工作失职,用工单位私自解除用工关系,该怎么办? 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书是由用工单位还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开的 一个农民工没劳动用工合同,在一个施工单位工作了,出了工伤事故此单位是否应该赔偿?急需答案 事实劳动关系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请看详情) 如何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职业病法,确实是在单位得职业病,5年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是否能要求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 有了工资条 (没有单位的名称,只有钱的数目)能说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吗? 请问如果没有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