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与户型图和分层平面图都不符,且没有厨房,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56:20
去年秋天买的房子,今年秋天交房。前几天去接房子,发现已经建成的房子和户型图不大一样。
具体为:一、户型图上进门的右手处依次为储存间和厨房,现在厨房成了一间小黑屋,不通风,不采光,也成了储存间。也就是说挨着的两间小屋子都是储存间了,没有了厨房。
二、 分层平面图上的卧室是八角形的,户型平面上却是长方形的,房子现在又是八角形的。若依分层平面图,现在的房子又比图上多出一间屋子了。
现在我们拒绝接房,要求换房。但开发商却说他们是按图纸施工的,不接受换房。我该怎么办呢?请各位高人指点指点!!!!
先行感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所以,户型图是要约的一部分,当签订购房合同时,就生效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该情形属于设计变更,按照一般的格式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能解除,要看因该变更给你造成的不便及该设计对整个房屋的影响来认定,赔偿数额没有法律规定,具体的判决赔偿有法院认定。

你可以再好好和开发商协商不行的话就那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