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综合工时制合理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15:08
我们公司是家美资独资企业,实行按季度的综合工时制,每季度工时522小时,平均每月21.75小时,(365-104)/12=21.75,国家法定假日一天算8小时工时, 3班2倒,每班12小时,3周一轮回,分别是3/4/3天,36/48/36h,周六,周日休息,不算工时,平时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和周末上班均不算加班,只算1倍工时, 只有总工时超过522的部分才算,加班工时=(每季度工时总数-522)*1.5, 工时不够的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要补起来,补工时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算加班,
不好意思,是每月21.75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规定的精神,综合计算工时应当:
(365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12个月,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