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1:33:45
我和我的妻子在结婚前急于买房,当时手头没什么钱,付的首期全部是借的,其它的按揭。办理房产时只写了妻子的名字。付首期借的钱和按揭的部分在婚后5年内由我和妻子的工资共同还清了,现在我们要离婚,妻子提出由于房产证上只写了她的名字,她认为我没份。请问是她说的这样的吗?(买房时我们还未结婚,还未领取结婚证。按揭是以她个人的名义办理的贷款,签购房合同时也是她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像你所说的,借款和贷款都是婚后还清的,那只要提供证据证明,一人一半应该没有问题。按揭部分的证明好提供吧?找到你们的还款记录就足可以证明了,首付款看看找你们当时借钱的人当证明人,证明钱是结婚以后还给他的也应该可以啊。
所以,加油找证据吧。
我看好你哦

您好!产权证是在结婚前下发的,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该房屋在婚前也由你出资的,该房屋的婚前部分确实属于你妻子所有.
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的.你妻子的说法是不合适的,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则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你说的情况有些特殊,重要的是你尽量多收集一点你也为这房子偿还安揭、债务的证据,法院审理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你一定的补偿。还有一点你要知道的是,法院判决离婚诉讼,对于财产的分割,首先照顾无过错方。

按揭部分按婚后债务来看应该是共同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你拥有部分房产的所有权,具体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