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上班时指导工厂一年轻人工作,对方不服殴打我父亲,我父亲左小腿到脚骨头断裂,问法律上应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7:38:40
请速回答案,谢谢,拜托
那是否算是工伤,年轻人和厂方态度一直不好,而且一直在拖,是否该事件有法律期限,在处理该事件时有哪些事项应该注意其法律期限

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你父亲的伤情进行鉴定,就你讲的的这伤情可能己经是轻伤了,如果鉴定下来是轻伤公安机关就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你也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叫他会出对法律无知的带架,你也可以和他调解,他如果对你们认错,而且态度也好,对你们积极进行民事赔偿,你们也可以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赔偿数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标准,也可以你们自行商定,

好像不算工伤,因为不是在工作过程中,或因为工作受的伤。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受的伤,工厂有一定责任的。

工伤鉴定有期限的,一年内要做好工伤鉴定

告他故意伤害吧。轻伤的话,属于自诉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如果情节严重就要报110立案,然后由公诉机关介入了。人身伤害的诉讼期限很长,放心吧,直接告那个年轻人,也可以把厂方拉进来,到时候法院也会自己把厂方拉进来的,放心。

需要先鉴定,然后按照相关条文索赔。

告他伤人!